woodfy 2011-5-7 14:07
转发网络视频,因视频后面有作者的QQ号,而被屏蔽扣分
昨天看到刘东东的《甩饼歌》,感觉这歌词写的很不错,唱的也好。第一时间就放到了视频版块。
结果被版主屏蔽并扣分。
后来查看了音乐无极限的版规,上面是说不能留有联系方式,我在想,版规的初衷应该是指,会员之间不应该留在贴子中留下QQ号。
而《甩饼歌》后面留有作者刘东东的Q号。这个是作者加在视频上面的,并且56、youku、tudou、sina等网站转的时候都没有把这个去掉。听说凤皇卫视、TVBS也都进行了转播。
事实上,我在亚小下的很多短片中有拼接的虚假视频,我曾经多次截图举报,版主做了删贴处理,至于有没有扣分,我就不知道了。
《甩饼歌》这样的网络流视频上出现作者的联系QQ号,我想应该可以解释为,作者希望他的作品得到大家的回应。而我也正是看到了他在视频上面网址去他的网站进行了留言。
虽然我可以从网络上下载这份视频剪去作者的信息,但是这样我认为是对他的不尊重,被坏了他在自己作品上面发布信息的权力。
其实扣我10金币并不算什么,分数于我这样的SIS会员,已经不算什么。但是这样的方式让我分享的愿望受到了打击,
版规与无害的信息之间,就没有办法取得平衡?
所以,是不是版主在执行的时候应该更人性化一点?
wangjie365 2011-5-7 14:18
其实兄弟您把现在发贴的内容PM扣您分的版主,这样消除误会是不是更好?!
转身遇见你 2011-5-7 14:45
兄弟你的本意是好的,可惜没有仔细看版规,和斑竹沟通一下应该没有什么大问题吧
rammanson 2011-5-7 14:46
不论何种联系方式都不允许出现,见版规
[url]http://64.120.179.165/bbs/thread-2081906-1-1.html[/url]
7.带个人联系方式扣10金币,带外部链接扣30金币(广告直接删除),屏蔽其内容并警告
你这种情况不是第一次,也不存在特例,谢谢理解!
woodfy 2011-5-7 15:37
我发这贴,并非是为了投诉谁,要不然我也不会选择建议。
版规是在论坛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的,像这种情况就没有办法避免?
版规我也看了,所以我才来建议,而不是投述。这说明我虽然对这个处理有保留意见,但还是尊重目前版规的。
带个人联系方式,这里应该指SIS会员,或者视频上虚假的信息,而刘东东这个人他是该曲的作者,并且很多谋体都采访过他。因此他的信息应该属于无害类型,既然无害,对SIS会员没有影响,那么出现又有什么关系?
这就是我的观点
来建议,就是想让大家讨论这种情况,是不是应该有更好的处理方式。至于r扣我分的锁我贴的rammanson版主,大可不必复制版规,如果你有合适的理由,不妨说出来。
rammanson 2011-5-7 19:01
回复 5楼 的帖子
复制版规:shcoked
版规如果对你而言不是合适的理由,那请高层决定修改规则我再按章执行。
鸟 2011-5-7 19:34
其實是個很小的問題
你可以先PM下R版主,問清楚到底是為什麼被扣分
比你直接發在這裏建議要快的多,給人的感覺要好的多
如果R版主解決不了,還有分版主或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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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把你的那個貼子PM給我吧,我看下
鸟 2011-5-8 01:39
扣分撤消,後面會在版規中加明的,辛苦你了,你發的這貼子屏蔽了
[url]http://64.120.179.165/forum/viewthread.php?tid=3831562&page=1#pid71176467[/url]
woodfy 2011-5-8 02:02
正在下上古卷轴,移动硬盘过热,迅雷假死,害得xp也挂掉,只能重新启动。本来敲了不少字,这下又要重来。
没想到鸟版也来了,回复还送了个福。
我发现各位兄弟的回复,是关注了事件的本身。仔细看了最上面的贴子,发现是我没有完全表达清楚。
对于rammanson版主的处理,我认为依照目前的版规是妥当的,我对他的处理结果以及他本人并无意见,这是在尽他的职责。而且视频是在最后面出现联系方式的,说明他认真的看完了全部。
既然,我对版主的处理,并无意见。为何还来这里?
《甩饼歌》是五月二号开始在网络疯传,凤凰卫社,TVBS也都进行了播放。但是在我发贴之时,SIS上还没有。我们SIS有上百万的会员,为什么没有人发呢。
无非会出现两种情况
①其它朋友知道该视频,但碍于版规,没有发表。
②像我这样,发表后与版规冲突,锁贴,SIS的会员还是看不到。
《甩饼歌》只是一个例子,以后还会有其它的“神曲”。
当然sis并不是一个以它为主的论坛,也不是所有的神曲上面都带有作者的联系方式。今天出现的情况,应该是以后的参考,这才是我来发贴的真正目的。
即:
版规上面是不是应该加上一条,“视频上面出现原创作者的联系方式,可以放宽发布条件。”
如果我的这个贴子能够达到这样的效果,为以后遇到此种情况的会员搭一座桥,那将是最大的收获。
不过我也明白,建议归建议,版规的制定,不是一蹴而就。
再次感谢各位的关注与回复。
兄弟我去睡觉了。
woodfy 2011-5-8 02:05
另外补充:我建议添加的那条补充说明,仅限“音乐极限城”
hurui0927 2011-5-8 06:35
楼主的想法是不错,但该视频作者的联系方式也属于个人联系方式,虽然跟楼主无关,但照目前版规来说,也是不允许的。也没有其它好的办法,如果想让大家分享该视频的话,还是发帖前处理一下的好,虽然这样做有点对不起原作者但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大家就请多理解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