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aishen775 于 2014-12-22 00:37 发表 
这篇文章确实让狼友眼前一亮啊,推理加乱,绝对是2014的一大重磅!而且作者很勤奋,更新的很快,实在是狼友之福啊。另外这章有个硬伤,大陆是没有乱伦罪的,台湾貌似倒是有。既然作者定位男主是律师嘛,这样的低级错 ...
总算碰上一个懂行的了……
捎带说下,这篇文章中的引用的案例其实都是真实发生过的。
作者本人因为某些原因也接触过该章节的中提到的这一案例。
当时检查机关提出“乱伦”的指控并非是为了追究“乱伦”的责任,主要的目的是指控:嫌疑人的母亲在嫌疑人十四岁前于嫌疑人发生性关系!试图追究其母亲的法律责任。而法院当时驳回了检察院的这一指控。嫌疑人的母亲首次为嫌疑人手淫,确实是在嫌疑人十四周岁以前。但法院不认同“协助手淫”是“性交行为”。
原本在之后的章节中,我会单独就“乱伦”是否违法进行说明。但这里既然有坛友提出了疑问,我就先先在这一章节中稍微解释一下了。
另外,我提到这一案例是可以从网上查到的!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去查,只是这案子已经很久了,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一件案子,虽然案件本身其实算不上大案,但后来作为青少年犯罪中的一件极具代表性的案件在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人员中流传颇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