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颤的处女1
有个出生在台湾宜兰的嫂嫂莫绣寻,三年的朝夕相处下,千鹤遨炽自然也说得一口标准的国语,甚至让人分辨不出他是日本人,他已可以用中文思考,这种颠覆自己母语的程度,足见嫂子莫绣寻的魅力有多大。
在某个因缘际会下,千鹤遨炽来到了台湾。
飞机的豪华头等客舱,有四个豪华舒适座位,乘客却只有他一人,航空公司得知是千鹤家的三公子要搭机时,立刻挪出豪华客舱,只供千鹤遨炽一人“享受”。
某些方面,千鹤遨炽觉得自己比其他家人平民化也朴实许多,今儿个到台湾,他还宁愿与大众一起搭飞机,如果是他二哥掠骋,以他那好大喜功和奢华的个性,铁定包一架属于自己的专机,浩浩荡蔼地飞到台湾。
而他,反其道而行的下场,便是孑然一身地到了陌生的台湾,没有人知道他轰动的大家族背景,更无人保护他,一切得靠自己来。
望着蓝天白云,他觉得自己很幸运,难得能在飞机上见到耀眼的阳光,这机会并不多见,瞬间让他觉得此行一定会很顺利。
他不由自主地摸摸口袋,从中抽出一条纯金的项链,上面挂有一个心形花样的坠盒,镌刻着表示爱的玫瑰,打开坠盒一看,里面镌着两个字——思兰。
他有两个侄子——念宜和思宜。取这名字是因为大嫂莫绣寻,她来自台湾宜兰,所以取其想“念宜”
兰、“思”念“宜”兰之意。因此,大家总戏谑地说等遨炽结婚后,若生了女儿,就取名为“思兰”。
他那时还以为大家只是开开玩笑,谁知,隔天兄弟们真的把这个“心”捧到他手上,还冠冕堂皇地说:“这是我们送给未来的侄女儿的礼物。”
千鹤遨炽当场变脸,更是恍然大悟家人对他的居心叵测。
他很了解身为千鹤家一员,每个人均被“教育”
出深藏不露的本事,为了逼他结婚,他们绝对不择手段!
千鹤遨炽对此惊慌害怕,所以选择逃之天天,但他对家人解释到台湾来的理由是:为了替人治病。
他是天下第一的“医生”,所以,只有他能够让人死而复生。
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既然要活命,就得用钱买命。但是当他注视着双手,却莫名地陷入前所未有的沉思中,他是医生,治病救人本来就是他的职责,如今却以利为先,本末倒置,为此,他不禁叹气。
是因为处在这混淆的年代,他自己也变得是非不分了吧!
* * *
台湾黑道的大魔头——唐光,无恶不作,犯下多起骇人听闻的命案,或许他没有亲手杀人,但他间接害死许多人,台湾多起的政治命案泰半与他有关。只是他狡猾奸诈,让警方莫可奈何,也因此,这位黑道大哥至今仍能在外逍遥过日。
但是律法虽难治,天理却昭彰,如今,唐光处濒死边缘。
原本邪气的脸孔、杀气腾腾的目光,现在却泛着无限的痛苦,面色枯槁的他,不断恳求着已经束手无策的医生——“我不要死,我不要死……”
但医生无奈地说道:“你的脑子长了一颗肿瘤,你必须开刀,否则活不过十天,偏偏这肿瘤离你的脑神经只有0.01公分,没有任何外科医生可以担保开刀取出脑瘤时,不会伤到你的脑神经。”
“不!”唐光哀嚎、叫嚷,声嘶力竭得有如世界末日来临。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他开始忏悔、认错。看到他这般悲惨的模样,医生有些于心不忍。
“我想……”医生带丝希望地说道。“只有一位神医可以救你,就是‘医王’;他宛如华佗转世,有着无人可比的医术。”医生的眼中散发着崇拜的光芒。“只有他可以分毫不差地取出你脑里的瘤,如果你能请他出面,或许——”
“‘医王’……”唐光喃喃自语着,纳闷他究竟是何方神圣?
医生正经地说道:“人人景仰的‘医王’,就是日本千鹤世家的三公子——千鹤遨炽。”
“‘千鹤’家?”唐光随即恍如起死回生般的精神大振。“我有救了,呵!呵!呵!同样都出身于黑社会,如手足般的义气,‘医王’岂能见死不救?”
* * *
就因为他来自黑道世家,所以他就必须把无法无天、犯下无数滔天大罪的唐光治好?遨炽明白只要经过他的手,唐光就会活下来,但那是件好事吗?一旦病被治好,他肯会再做尽无数恶贯满盈的事。千鹤遨炽矛盾地想道。这种人真有救治的必要吗?
“这里有五百万美金!”唐光身边的小弟罗白说道,接着不客气地吐了一口槟榔汁在地上。“只要你动刀救我们大哥,这些钱就是你的!”
台湾黑道与日本黑道截然不同。他们满脸肮脏、浑身邋遏,毫无水准可言,与器宇轩昂、衣装笔挺、容光焕发的千鹤遨炽有着天壤之别。
千鹤遨炽的双手甚至干净得不染尘埃。
他面无表情,神色灰暗、凛然,但那气焰却炙人、狂妄不羁。
他冷漠地瞪了罗白一眼,就已经让罗白备受惊吓,罗白赶紧低下头,那臭屁的样子已不复见。
通常,遨炽懒得再瞧金钱一眼,这回他竟然蹲下身子,用他一只厚实的手掌,触碰那一叠美金,嘲弄道:“一辆宾士车的后车厢只能装下五百万台币,幸好这是美金,否则我真不知如何载回家。”
他伸手抓了一把钞票——大约有十万美金,随意地塞进自己的口袋里,面对那些台湾弟兄的奇异目光,他玩味地说道:“这把钱是给我女儿的。”
真不愧是千鹤遨炽,在这节骨眼上,竟还开得起玩笑,他根本没有女儿,但现场的仁兄们又有谁知道?
看着千鹤家三公子的脸,众人不禁喷喷称奇,遨炽脸上散发出的父爱光芒,真实得让人动容,但同情心也油然而生,因为他们最终得杀死千鹤遨炽。
遨炽目光一敛,起身理理衣服,脸上是前所未有的正经。
“开始吧!”他说道。
在手术室内,手术灯刺眼地照射,室内一片岑寂,消毒水味道四溢,除了唐光,室内只有白色的被单、衣服和墙壁,遨炽身上也是纯白的医袍,像极了送终的颜色。
就如同遨炽最终的命运。
* * *
手术结束。
清洗满手鲜血的遨炽,竟莫名地涌生一股落寞,这是他行医多年来,不曾有过的感觉。
他面无表情地理理衣服,检视他干净无比的容貌和未沾血迹的白衣,之后,他简明地宣布:“等麻药退去,唐大爷就没事了。”
随后,他一手拿起重达十公斤、装满钞票的箱子,另一手则是他从不离身的手术箱,头也不回地离去。
* * *
然而,这绝对不是他能预料的。
在荒山野地里,他陷入了别人的阴谋里,当他发现时,一切已经太晚,他们要杀了他,为的是要毁灭他曾经救了黑道大哥唐光的证据。
遨炽拼命地向前跑,护照从他的身上滑落,皮夹也掉了,从身旁钻出数不清的人影对他拳打脚踢,毫不留情。
“杀了他!老大交代的。”
“绝对不能留他活口!”叫嚣声不断响起。
“杀了他!”
遨炽用尽全身的力量拼死抵抗。钱箱被夺走了,即使他闪过无数刀锋,但仍受了伤,血花溅染在他雪白的大衣上,他的体力正在逐渐地耗弱中。
但他永远不会忘记他的手术箱,他紧紧握着它——那等于是他的生命。
在最后关头,他的求生本能完全被激发出来一——那种绝不受死的决心,直到他的后脑勺被狠狠地重敲一击。
他几乎昏厥,他的眼前一片黑暗,但是他的腿仍自有意识地向前冲。终于,他发觉某处有亮光,他朝那里奔去,冲过一面残破不堪、满目疮痍的半倒围墙,躲在黑漆漆的树丛下,透过破旧的窗棂,在微弱小灯照射下,“她”目光呆滞地望着他。
千鹤遨炽和她四目相望,他的眼神中充满乞求,乞求她不要出声,而她则如他所愿地静默,直到那群人的脚步声杂嘈而过。
待声音远去,阵阵强烈的痛楚攫获他,千鹤遨炽再也撑不下去,昏倒在一丛猪笼草上面……
* * *
“我有——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不知怎么……”
每天,她都唱着这首歌,骑着脚踏车往山顶冲,这是她回家的必经之路,因为周围全是坟墓。
如果不唱歌壮胆,绰蜻肯定会吓掉半条命。为了省钱,她不但连摩托车都不买,还选择住在谣传中的鬼屋里。
传说有个老兵在这里上吊自杀,此后多年,屋子便空置着,直到绰蜻逃家。她无处可去,只好住在这里。
她不怕鬼,因为她总觉得人比鬼还可怕,人会有失去人性的时候,但鬼却不会。因此与其住在公寓里,不如独居。
绰蜻好不容易到家了,褪去便宜的黄色雨衣,她几乎袒胸露背,活脱脱是槟榔西施的打扮,浓妆艳抹的脸,看来比她的实际年龄还老上几倍,但她是故意的。
她今年只有十七岁,可是却在风花雪月的场所里打滚了好几年。
近乎嫌恶地摘下那头橘色的假发,露出短俏可爱的发型,她才满意地笑开来,只有回到自己的家时,她才能面对真实的自己。
这屋子虽随时会圯倒,却是她唯一可以安身之地,也只有这里才能让她感到安详,因为不会有人来此伤害她。每当走进已无大门的门槛,温暖的感觉立即涌上,因为大家都出现欢迎她的归来。
猫咪“小可”跳上她的左肩,小白鼠“小欢”在她的脚底下跑来跑去,,狗儿“小泥”欢喜地对她吠叫。
她笑嘻嘻地进人家门,映入眼帘的则是痴呆的小怜,她是个重度智障儿,对任何事都毫无感觉,甚至只有三岁小孩的语言能力,她与绰蜻交谈都是比手划脚、支支吾吾的,她的眼睛总是茫然无神。
绰蜻走进屋檐下,脱去鞋子。这是一栋古老的日本建筑,虽经过修补,还是摇摇欲坠,但望着自己一手建立的家她仍心满意足。
她拉开门把,屋内没有家具,除了地板、木桌、大床之外,还有一大堆书。虽然没钱买家具,但是她成功地用布料来营造另一种气氛;虽然没钱买装饰品,但是她从不忘买书,即使她根本看不懂那些深奥的书上写些什么,但她就是喜欢买书,尤其是一个名医所写的书。
在燥热的天气里,她使用五O年代的电风扇来散热。
白天住在屋里的人只有小怜。平常,她无神的眼珠子总会对绰蜻流露着平和,但此时此刻,她的眼睛里却写着不曾有过的惶恐。
她似乎要表达什么,却又无能为力,只是拉着绰蜻的手往窗外看。
窗外的花园一片黑漆漆,除了萤火虫一闪一闪的亮光外,只有仲夏夜里的虫鸣声。绰蜻仔细一看,在那一丛黑漆漆的猪笼草里,似乎有一只手。
泥土里的一只手?
她尖叫出声。过了好久,她才鼓足了勇气,踞着脚尖向花圃走去。
拿着一根粗棍子以防万一,她警戒地蹑手蹑脚靠过去,双脚踩着猪笼草,离那只手只有咫尺之遥时,她低下头准备一窥究竟。
“啊!”她大叫一声,因为那只手突然抓住她的脚踝。“鬼!有鬼……”她拼命地叫,脚拼命地踹,惊魂未定中,却发现那只手是如此有力,仿佛期待着她的垂怜。
“救我,救我……”他奄奄一息地呻吟道。“救我……”
绰蜻回过神来,赶紧蹲下身子,定眼细瞧。
他大概快死了吧!他的后脑不断渗出血水,在喃喃地呓语时,他的嘴唇发白、浑身颤抖。
他为什么会出现在她家的花圃里?虽然她最看不起男人,但那句“救我”,让她的正义感油然而生,绰蜻知道自己不能见死不救,流浪的动物或无家可归的智障女小怜她都能收留了,更遑论眼前几乎毙命的陌生男人。
她拉着小怜帮她忙,两个瘦弱无力的女孩努力地将这壮硕的男子拖进门。
经过一番折腾,她发现他几乎是倒在血泊中,而他的左手握得死紧的箱子是什么?
她努力扮开他的手,打开箱子后顿时惊呼,里面全是开刀的器具。
他是医生?
她没时间想太多,手术箱正好派上用场。她将他后脑的血渍清干净再上药,花了不少工夫,幸好都是皮肉伤。
在绰蜻的“巧手”下,他的伤口被包扎得很好,简直媲美医护人员专业的技术,或者是因为她曾经希望能成为一位济世救人的医生。
除了注意到他的伤势,她更注意到他的容貌,和不属于她这阶级该有的气势。他浑身散发着不凡的气息,他应该来自不寻常的家庭,或有着非比寻常的背景。
绰蜻自忖,这是否代表救了他,她就可以讨些“救命之恩”,发点横财?她干笑,觉得自己的心眼真坏!
在晕黄的灯光下,她望着躺在地板上的男子,微髻的黑发、薄而性感的唇和古铜色的肌肤,加上宽阔